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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教考分离实施方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22日    

        为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营造公平、公正的学习环境,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我校的教学水平,达到以考促教的目的,根据《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第五部分-教学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考分离的实施原则
        1. 以专业核心课程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目的。
        2. 与课程《学习要点》一致,与职业资格考试接轨。
        二、教考分离的方式
        1. 分级管理:分学校、系部(中心)两级管理,教务处统筹管理、系部(中心)既要组织落实学校的教考分离任务,又要安排自行教考分离的任务。
        2. 分类执行:考试课的教考分离科目由教务处安排,以理论笔试为主,考查课教考分离的科目由系部(中心)安排。实验实训的“双一”教考分离项目由教务处进行抽考。
        3. 分层实施:教考分离分为高中起点三年制大专和中高职衔接五年贯通对接大专阶段的一、二年级;五年一贯制的一、二、三、四年级;各专业层次的毕业年级的毕业考试。
        4. 分步推进:由建立试卷库逐步建立试题库;从一至两门考试课逐步面向所有考试课,由考查课系部(中心)安排逐步过渡到考查课学校随机抽考。
        三、审核要求
        1.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教务处公布本学期教考分离统考科目,每班每学期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两科。
        2. 期末考试前,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进行命题,出题教师应严守秘密,违反纪律者按《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3. 系部(中心)需将教考分离的参考试卷(三套)附标准答案于第五周上交教务处审核备用。纸质稿需命题教师、教研室主任、系部(中心)主任三级审核签字。
        4. 系部(中心)组织的教考分离考试科目,以及其他考试命题按校历计划时间上报教务处。
        5. 命题要求详见《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第五部分-教学质量管理)。
        四、阅卷与评价
        1. 教考分离科目由教务处组织,系部(中心)协助落实,在试卷密封的情况下,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流水阅卷、复合。原则上任课教师不参与授课班级阅卷。
        2. 阅卷实行给分制,公正客观,不徇私情,始终如一,严格按照评分标准给分;在各题题首得分栏用红笔标记,更正得分需要签名。
        3. 教考分离科目的平均成绩按年级、层次的不同由高到低排序并全校公布。
        4. 各系部(中心)要做好本部门教考分离课程的试卷分析及考试情况的总结工作(包含试题的难易程度、成绩分布等)。并将试卷分析、考试情况总结的纸质稿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中心)主任审核并手写签字后交至教务处,电子稿传至教务处jiaowu4400@126.com信箱。
        五、检查与督导
        教务处协同督导室、教研办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违反教考分离纪律的当事人追究责任。
        六、组织机构
        教考分离的组织和实施均在教学考核督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组  长:彭波
        副组长:林杰
        成  员(姓氏笔画排序):马玉宏 王博 付广权 刘瑾 孙成 孙洪波 李玲
        吴慧荣 张革秋 张焕春 范业宏 段卫东 施泓 高荣哲 黄新宇 曹德明 廖林楠
        未纳入教考分离的考试科目,按原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6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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